为明爱心社
一、社团成立宗旨及发展目标
我校爱心社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精神,借鉴吸收现代社会文明价值观念,立足于社会道德自律和自身素质的提高为宗旨,团结有志青少年,大力倡导敬德精神,呼唤爱心,秉承“时间易逝,爱心永恒”的原则将我校学生的关爱播撒到校园乃至社会每个角落,唤醒那份珍藏的永恒爱心。坚持以"友爱、善良、诚实、互助"之心,为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而无私奉献。
二、社团组织结构
设资助部、外联部、组织部、秘书处四个功能部门。
爱心社成员:
爱心社社长
爱心社副社长
爱心社主管
爱心社督查
爱心社干事
三、社徽
四、社团活动
爱心社成员帮扶低年级同学 | 爱心社成立仪式 |
爱心社成员与董浩叔叔合影 | |
爱心社成员在学校艺术节服务现场1 | |
爱心社成员在学校艺术节服务现场2 |
五、社团章程
第一条:社员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各部门应互相合作、相互协调,共同塑造良好的组织形象,共同建设好爱心社这个大家庭。
第二条:社团社员应以爱心社为荣,为爱心社的良好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各种活动中应积极参与、配合、努力体现爱心社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每五个社员分为一组,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与别组联络配合协调开展活动。
第四条:爱心社成员需要具备一颗博爱之心,积极关心团结同学,帮助弱小,遵循爱要从身边做起,让真情流动,让爱心播撒、让和谐永驻”的社团准则。
第五条:作为爱心社成员,必须有爱心社大家庭的集体主义意识,跟一切与爱心社相悖的负面消息作斗争,时刻维护爱心社集体荣誉和形象。
第六条:在爱心社开展全体性活动时,三次不参与者,视为自动退团。
第七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团开会或活动中,不准迟到,早退,中途缺席。有事必须先请假,不请假者视为缺席。各部部长和组长应在开会活动前十分钟到场。
第八条:凡爱心社团社员有严重违纪行为者,自动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