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接受“省级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
2015年6月10日下午,贵州省教育厅语委办主任朱琴、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韦萍等一行专家领导来到我校,对我校申报“省级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学校”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出席当天会议的还有贵阳市教育局师范处处长、语委办主任余菲、乌当区教育局局班子成员、局党委委员、局机构编制督查员黄珏、新天校务委员会主任田景兰以及区语委办工作人员和乌当区各校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共计40余人。
|
|
|
|
|
|
|
|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是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规范语言文字,推广普通话,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弘扬中华优良文化。在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语言文字规范尤为迫切,它有利于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我校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语言文字通用条例》、《贵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有计划、分批次、有针对性的进行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学习。
整个检查过程由孩子们精彩的京剧表演开始,紧接着是国学诵读、研究性学习汇报、以及到我校电视台参观并欣赏往期成品节目。之后,专家组的老师们分为资料、教师、学生、环境四个组,从不同的角度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评估。
|
|
|
|
|
|
|
|
作为一所民办寄宿制学校,一直以来,我校都一直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摆到学校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方案、立目标、出措施,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与学校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进程中形成了“三纳入一渗透”的经验,即: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之中。结合我校是住宿制学校的特点,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起“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说文明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环境,让孩子们沐浴语言文字的光辉,养成好习惯,健康快乐成长。学校开展“爱我中华,诵读国学经典”的活动,每到早读,校园的上空都会飘荡着充满童稚的朗朗书声。同学们在感受经典魅力的同时,也受到了普通话基本功的扎实训练。在“母语节”积极开展各种比赛活动,如“我的姓氏我自豪”百家姓朗诵比赛、汉字听写比赛、手抄报比赛。与此同时净化校园语言环境,整体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
|
|
|
|
|
|
|
我校从2014年开始准备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的申报工作,分别于2015年4月24日、5月20日顺利通过区级和市级评估。在“人人讲普通话,个个写规范字”的氛围下,学校人人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已经形成,教师、学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在今天的评估反馈会上获得了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高度赞扬。省教育厅语委办朱琴主任充分肯定了我校作为贵州省第一家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民办学校所做的工作。
我校是一所融合中美教育优势的新型学校,培养有中国灵魂和世界眼光的现代人是我校的办学宗旨,作为一所国际化的学校,我们不仅重视孩子个性发展,更加看重孩子的综合素养。回顾我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历程,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系统和艰巨的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领导带头、齐抓共管、持之以恒。
作为贵州省第一所申报“省级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的私立学校,我们将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认真抓好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工作,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真正做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
|
|
|
|
|
|
|